前公司坐我隔壁的好同事是個型男,每天我們打哈哈聊天喝咖啡吃午餐(當然也是會認真工作的)這樣當了同事兩年。幾年前愛迪達的Stan Smith鞋正紅之時,他買了一雙桃紅配色的,穿起來很有型,他很自豪地說,這是女友幫他選的,我覺得看起來很潮。
他當了爸爸,兒子的衣服顏色有藍有紅有黃和粉紅,他和女友決定要用無性別差異的方式撫養他。有次女友帶了孩子來公司探班,胖嘟嘟白嫩嫩的小嬰兒穿著柔和粉紅色的連身裝,上面有幾個桃紅色的小蝴蝶結,讓人看了都會眼睛冒粉紅泡泡。我好奇地問,為什麼要讓兒子穿有粉紅桃紅蝴蝶結的衣服,同事女友俏皮地說,『我覺得粉紅色超勇猛的。』
我同事是個圖像設計師,他女友是個攝影師,兩個人對於顏色或許都有比一般人更敏銳的見解,也更不想落入俗套。我和他工作兩年,學到了很多關於顏色的運用和協調。當我在發想一些公關活動的圖像時,他都會提醒我不要讓刻板印象主導了溝通方式。我的一些想法,經過了他的巧手後,原本不敢用的顏色都變得和諧又恰到好處。
或許當我們拿掉了有色眼鏡後,顏色就真的只是顏色了。
#LetColourBeColour